沈阳一被告当众撕毁证据妨碍民事诉讼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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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15:42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4月17日电(记者姜敏)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办案法官日前向被告王军送达民间借贷起诉状时,气急败坏的王军将诉讼材料内的证据当众撕毁并扔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将王军拘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公开撕毁证据,妨碍民事诉讼在沈阳市尚属首例。 据东陵区法院五三法庭刘萍介绍,原告杨凤英认为被告王军欠她3000元钱将其告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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