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商引进门 业主甩“媒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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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7:21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法院判按协议支付中介费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楚明通讯员光灿黄春芳)大冶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大冶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观山村村委会在20年内,每年向中介人吴某支付酬金6000多元。
去年3月,观山村村委会向社会发布“鼓励全民招商引资的决定”,黄石市民吴某看到该决定后,与该村协商引进外地企业到该村办超市。此后,观山村村委会拟了一份《中介协议》:中商大冶超市开办后,村委会付给吴某前期费用4000元,以后每年按年租金的2.8%支付中介费。 同年6月,经吴某多方努力,中商集团开始租用观山村房屋4600平方米办超市,租期20年。超市正式营业后,观山村村委会认为吴没有中介人资格,只承认他在引资中作过努力,只付给吴4000元。 大冶法院一审判决:中商集团支付的年租金是22万元,租期是20年,按2.8%计算,观山村村委会在20年内,每年向吴某支付中介费6000多元。 据悉,观山村村委会对此判决不服,已向黄石中院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