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监着手给“药”下猛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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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10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赵红霞)没有职业药师的、有了药师不指导的、不挂“处方药”标志的、挂上标志不 照办的……这些现象,将在近期的沈阳处方药售卖市场上得到监管。 暗访:鱼龙混杂
前段时间,有关处方药息斯敏的副作用事件,使不规范买卖处方药的现象成为焦点。昨天,记者在几个大小药店进行 了暗访。 在小西门附近的腾飞大药房内,明显位置处并没有挂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柜台,当顾客问有没有“安定”时 ,服务员直摇头说没有;在惠工广场附近的一家药店内,只有里屋悬挂有“非处方药”的标志;在成大方圆南站连锁药店,店 内挂有提醒标识,但当记者表示要买一瓶息斯敏时,售药员没要任何处方就拿出了一瓶。 店内人员的解释是:现在处方药柜台实行双轨制了,职业医师也可以开处方药。 解读:深究根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处方药监管采取的是双轨制的办法,即分期、分批公布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类别品种并加 强管理,如对精神类药、大输液、粉针剂类药品等都必须凭处方购买,而对其他处方类药品,消费者可以持方购买,也可直接 购买。 一位曾经开过药店的业内人士坦言,在药店目前的收入中,约有一半来自于处方药销售,要是搞“一刀切”,所有的 处方药都凭处方购买,大部分的处方就会在医院内被消化,药店将失去很多客源。因此,医药必须分家,才能凭处方购买处方 药。 声音:严格监管 针对目前沈阳医药市场存在的问题,市药监部门将在近期推出以下举措:重点规范药店售卖处方药品的行为,对没有 执业药师指导及不按处方随意售卖处方药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据药监局的有关人员介绍,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摆放, 并且要在店内明显位置,悬挂出“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等相关的警示语。同时,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按照消 费者手中的医生处方,并由执业药师指导出售,还要提醒购买者仔细阅读说明书,按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