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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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38 哈尔滨日报 | |||||||||
2004年3月17日,市纪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最近颁布的两个《条例》。市纪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学习,精心准备,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大家的发言,对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会的做法给全市其他单位提供了借鉴,值得学习。———编者
努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适应党执政兴国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方存忠 这次中心组学习会的主题是,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最近颁布的两个《条例》。刚才,各位副书记和常委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大家的发言很好,对做好今年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会后,请把各位常委和副书记的发言整理出来,印发机关各支部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下面,我就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的想法。 加强队伍建设,对一个机关来说是永恒的主题,就像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一样,我们党政机关只要是履行职能,就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对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因为肩负着反腐倡廉工作,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加强自身建设就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了。党中央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党的十四大以来,江泽民同志先后6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胡锦涛同志担任总书记以后,先后3次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问题提出要求,尉健行、吴官正同志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都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作为一个专题去提要求、作部署,凡是到基层考察工作,都谈队伍建设问题。杜宇新同志去年12月到我市任市委书记,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就针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作过3次讲话。可见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应当说,我对加强队伍建设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清醒的。去年6月,在我被选举担任市纪委书记后,就是通过抓队伍自身建设介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我当时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一是担心我们在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方面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二是我们的干部在履行职能时如何自觉接受监督。所以我抓住“两风”建设这个契机,从三个方面认真抓了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三为”的工作理念和“三入”的工作定位,解决了指导思想的问题。二是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在社会上聘请了特邀监督员,解决了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问题。随着工作的发展,又做了第三件事,就是完善机关体制,设立了案件管理室、案件复查室、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和老干部工作处,使市纪委的内设机构进一步理顺。应当说,新一届纪委在队伍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工作是有成效的,市纪委、监察局在社会上的形象有了很大的改善,市直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甚至有些方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市直一些部门和企业都说纪检监察干部和以前不一样,现在到企业是去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企业非常欢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敬、可信、可亲的形象基本树立起来了。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后,我在队伍建设的问题上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思考。可以这样说,去年抓队伍建设,是出于“担忧”式的思考,考虑的是我们这支队伍怎么样才能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现在是“使命”式的思考,主要是考虑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承担起“战略转向”和“战术转变”形势下的反腐倡廉的重任,也可叫做“使命”式的探索,是把队伍建设这个问题放到更大的背景下去考虑。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国的政治生活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党执政兴国从理念到实践有了很大的变化,政治文明正在向纵深发展,使反腐倡廉工作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展开。 一是执政理念有了新的发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民主、民生、民权,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新理念,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解释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了“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观,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党必须坚持的政治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目标,把“以人为本”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发展观。这个执政新理念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整个治国思路中提出是第一次。前些年,有人曾提出过,当党性和人民性出现矛盾时,应当把哪个放在第一位的问题。我当时就认为这是一个伪论证,因为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怎么会出现党性同人民性的矛盾呢?今天这个问题再也不会有人提出来了,因为我们党已经明确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执政的目标就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深入。作为三大文明之一的政治文明建设,已经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亮点,以人为本已经深入到了政治文明建设之中。在刚刚闭幕的十届二次全国人大会上,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了《宪法》,这标志着“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使公民在宪法上的平等权利和尊严得到进一步保障,民生、民权在国家法律内更加受到尊重。《宪法》还首次提出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使《宪法》体现了人性化。至于在《宪法》之下的其他一些法律也都凸显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容。比如孙志刚事件引发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办法》,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改为《婚姻登记条例》等等,这完全是一种人性化的体现,使整个法规法律在建设和政策的制定上,出现了新的转变。再如阔别了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把保护农民利益作为首要问题摆上日程,使人们看到政府的行政越来越注意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解决各界各种人群之间的协调问题,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保证惠及13亿人口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执政实践更加重视民情、体察民意。中央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要广泛启动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就是在国家建设上要求真务实,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一些劳民伤财的事。中国的民力有限,要格外珍惜,广听民意。做到这一点,重要的是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来体现民本的思想,使人民当家做主成为现实,人民的民主权利真正得到保障。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的惯性,至今整个社会的民主意识仍很薄弱。如何实现民主,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呢?党中央身体力行。胡锦涛同志向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工作,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向世人发出了党内民主从高层启动的明确信号。去年底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贯穿始终的红线是扩大党内民主。党的主体是党员,党内监督的主体也是党员。只有扩大党内民主,才能实施党内监督。这预示着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正在民主建设的道路上启航前进。总的看,党的执政治国的理念和实践发生很大变化,民主政治观念正在向纵深发展。 联系到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同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求真务实反腐败和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到吴官正同志提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的“六个必须坚持”,标志着中国的反腐倡廉进入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因此,我们必须把队伍建设放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来考虑,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支队伍能否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想路只有一条,就是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别无选择,如果不主动去适应,就会被时代所淘汰。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可以概括为4句话64个字。即:加强思想建设,突出立场坚定,与时俱进;加强组织建设,突出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求真务实,严谨自律;加强能力建设,突出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只有通过我们不懈地努力,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好,才能适应整个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适应反腐倡廉事业的发展,承担起我们的神圣使命。 求真务实切实做好案件检查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副书记李桂蓉 最近,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相继召开,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纪委下发了(2003)23号文件,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学习了上述会议文件、条例精神,认真思考了对现实工作的指导作用,得出了四点体会: 一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地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不变;二是三次全会的精神,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三是三次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我党加大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力度;四是三次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结合分管工作,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把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好办案执纪工作。首要的是加大自办案件的力度,深入挖掘有价值的线索,把好初核关口,不让一条有价值线索“流失”,确保案源不竭,确保“案值”不贬。其次,建议建立市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反腐败工作情况,对重特大案件要充分协调发挥好司法机关的作用,共享反腐败工作信息资源,使领导小组把反腐败工作统起来、管起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就是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既要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要剖析涉案单位在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提出针对性强的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和深化改革的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第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执纪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第五,要敢于和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这是党赋予我们的权力。第六,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深化案件管理内容,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综合、协调、督办、参谋等职能,把案件管理延伸到对办案政策、办案手段、办案程序的管理,将督导与协调融入案件查处的全过程。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干部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协助市委选好干部,用好干部。二是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争当“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干部,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探索干部使用和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 在“深”上做文章在“实”上下功夫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佟彦 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组成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为民、务实、清廉”已逐步在全党、全国蔚然成风,也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在当前的形势下,当官不为民、做事不务实、自身不清廉的各种行为将是全党共讨之、全民共唾之。这是我这次学习的一个总的体会。存忠同志讲过,对理论和思想的理解,要突出一个“深”字。为了突出这个“深”字,我仅就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求真务实的内容谈点心得体会。 要做到求真务实,首先要解决立场问题,或者叫立足点的问题。领导不是官、更不是老爷,是服务员、是公仆,人民群众是主人。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力,包括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大小也都有一定权力。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场,才能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求真务实,需要克服三个思想情绪。一是无关论。认为搞假大空瞎指挥、假政绩都是主干线的事,党委、政府部门的事,是实权岗位、实权人物的事。这种想法是不全面的。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不求真务实的十个方面的表现针对性极强,很多方面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或我们身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用心汲取新知识,不认真思考新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工作上敷衍了事,庸碌无为。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等,在我们工作中都有表现。因此,不能说与己无关,而是已经让总书记“点名”批评了。 二是无为论。认为我们不是直接接触老百姓的部门,很难做出直接为民造福的政绩来。但求真务实不光表现在经济建设上,就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我们的全体机关干部齐心努力在自身建设、队伍建设上求真务实,政治思想上求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任务之真,务“三为”、“三入”之实;在业务工作上求学习党规党法之真,务反腐倡廉实际成果之实;个人品德修养上求社会反映、群众公论之真,务可亲可信可敬之实。如果大家都用求真务实的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说话要说真话,宁可不说话,哪怕说错话,一定不要说假话、说瞎话;做事要做实事做好事,宁可少作事,哪怕做错事,一定不要做虚事、做坏事。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一天做起,从每件事做起,求真务实之风就会在我们机关真正兴起。这样不但不是无为,而恰恰是大有可为的。 三是平常论。认为求真务实不是从来都提倡的吗,包括为民、务实、清廉也并不高深,并不新鲜。为民是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清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这些理论确实是很基本的理论,是我们多年来学习的内容。只要认真体味,就会感到其意义极其深刻,这是对一个人政治敏锐性的测验。 以民为本,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副书记潘洪仁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中央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纳入党风政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表明了党中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态度和决心。特别是由过去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变为现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提法,深化了纠风工作的内涵,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纠风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看起来都是一些“小事”,但这些“小事”却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诸如在柴米油盐、用水、用电、用气、孩子上学、看病吃药、打官司等遇到的麻烦和困难,天天都在发生,群众时时处处都有感受,我们一些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的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的不作为成了风,导致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败坏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也使群众对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纠风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小事,是我们必须重视的、着力解决的大事。按照存忠同志提出的“三为”理念,去年开办的“环境与行风热线”,到2月底,已进行了26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483个,办结438个,为群众办了大量的实事,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如:我市一居民反映的某开发公司对其家动迁后,欠款近8万元,安置房屋不落实问题。“环境与行风热线”受理后,现已执行欠款近7万元,安置房屋也在积极协调中。去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近500件。如:某县一农民,家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和一个年迈多病的母亲,生活非常贫困。为了尽早脱贫致富,与其姐夫、内弟共同贷款买了一辆大货车搞运输,买来不久,即遭遇该县执法工作人员野蛮执法,卸走车牌,砸开车门,将车扣留。执法中,既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不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只是口头与车主协商罚款几千元,后听说车主到省、市有关部门申告,又说得加倍罚款,随意执罚。后在市纠风办过问下,该车在扣留了24天后才放出,给车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由此可见,纠风工作看起来是小事,但它落到每个老百姓身上就是大事了。 2004年市纪委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点工作,我们一定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努力使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落实好反腐败抓源头各项任务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刘玉润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这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是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今年我市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于进一步创造我市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市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易发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以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为重点,以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为延伸,以政务、厂务和村务“三公开”为保证,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落实好源头治腐各项任务关键是要“强化六个作用”。一是强化牵头部门的作用。狠抓责任落实,把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合力。二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点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等一整套组织协调制度。三是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腐败现象易发的关键环节、部位和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市场机制和廉洁高效机制的形成。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作用。出了问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六是强化激励机制作用。对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给党和国家挽回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应实行重奖。 从源头上 预防和治理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徐万章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率工作部署明确,重点突出,很有针对性。一是“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明确具体。这是对近些年来陆续发布的几十个廉洁自率规定进行的高度概括和整合,针对形势的变化,在内容上又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是领导干部廉洁自率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三个专项清理”意义重大、内容延伸。“三个专项清理”既有老的项目,又有新的内容。要采取牵头部门为主、责任单位配合、纪委协调指导的方法,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三纠正两落实”任务具体又艰巨。这几项工作虽然抓了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时有反弹,在抓落实上难度较大。必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实施有奖举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必须严肃纪律,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行为。还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用市场机制和货币办法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管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意义重大。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的需要,也是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首要环节。第一,要明确教育的重点。在内容上,以“六观”教育为重点。在对象上,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重点部门的领导干部。第二,要加强宣传载体建设。继续办好《中国·哈尔滨廉政》网页;与哈尔滨日报和哈尔滨电视台紧密配合,办好《廉政聚焦》、《廉政之声》两个专栏,抓好策划、主题选择、组织实施等环节。第三,要整合宣传力量。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电台、电视台、报社的联系,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宣传内容、实施形式、操作方法。组织委机关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工作,避免资源的浪费。运用综合力量,使用综合手段,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反腐倡廉中的综合作用。 纪检监察办案要做到求真务实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曹文斌 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要做到求真务实,首先,必须自觉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党大局服务。要紧密联系办案实际,加深对“三为”工作理念内涵的理解,努力克服单纯执纪、就案办案的思想倾向,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多从大局着眼,多从服务的角度考虑问题,实现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责的有机统一。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在惩治腐败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并将其纳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 其次,必须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要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了解党纪与国法的异同,提高对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的正确运用程度,在执纪办案的实践中增强法治意识。办案人员必须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认真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既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准确量纪,又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做到程序合法,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三,必须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是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两者必须同等看待,并行并重。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决不能手软,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党的政策,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做到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真正体现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执行纪律的公正性。 求真务实, 要增强四个意识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戴 雷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这是胡锦涛同志根据新形势下我们党所面临的新任务以及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党同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一个非常严肃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认为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要增强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改革发展稳定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大局并为之服务,纪检监察执纪办案工作当然也不能例外。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为‘第一要务’保驾护航、为改革开放排阻清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的“三为”理念,深怀强烈的爱民、为民之心,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把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要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法治原则日益深入人心,中国已经步入法治时代。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办案。既要注重实体法的运用,也要重视程序法的运用,努力提高执纪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要增强维纪与“维权”并重的意识。十六大党章把保障党员的权利明确为纪律检查机关的经常性工作之一。我们不仅要通过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而且要在查办案件中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党员、干部的权利,只要依纪依法没有被限制、剥夺,纪检监察机关就有责任予以保障。 四要增强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意识。多年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而且有利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功能。在组织协调工作中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执纪执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案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的业务范围时,要注意摆正位置,充分尊重和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涉及案件定性、党纪政纪处理、法律处置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办理。二是有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解决时,我们要主动出面,帮助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为他们的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三是在案件移送后,仍要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把组织协调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 求真务实精神的 充分体现 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常委 秘书长 王洪斌 中纪委三次全会开创了以求真务实精神反腐倡廉新的里程碑。其主要表现是,坚持“三个思想”,明确“三个关系”。坚持“三个思想”:一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从部署的任务,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展示了人本精神,体现了人文关怀。二是为民亲民的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出发,要求大力纠正各种各样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权益的不正之风。老百姓从中可以真正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实惠。三是整体性、系统性思想。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从“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到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再到胡锦涛同志第一次就建立三者并重体系提出全面要求,表明我们党认识的深化和领导反腐败斗争的思路更加清晰,更具系统性和整体性。 明确“三个关系”:一是查处大要案和纠风工作的关系。查处大要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杀手锏”,任何时候不能丢,这是坚定不移的。但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正之风对党风、政风、民风破坏力极大,群众耳闻目睹,亲身感受,更加痛恨。因此,中纪委从民意出发,强调“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这是一个新提法,反映了反腐败斗争的新变化。二是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性的关系。从吴官正同志的报告可以体会到,中纪委对已开展的工作在不断巩固、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强调继续深化,特别是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的愿望,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三是自身建设与反腐倡廉关系。从形势和任务出发,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既提出了总要求,又提出了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好这些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定会取得新突破,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