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民行动经常化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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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38 哈尔滨日报 | |||||||||
近来,“亲民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货栈”等在我市开办得红红火火,社会捐赠踊跃,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市政协委员对我市推出的这一亲民爱民举措给予高度赞扬,并就如何把这一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提出4条具体建议。 加强沟通按需捐赠
据了解,“亲民超市”捐助站在动力、道外、南岗、道里等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普遍兴办。这些主办部门接受社会捐赠后免费发放给贫困群众。委员认为,捐助站确实缓解了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同时也应注意到,由于捐赠行为大多是自愿、自发的,缺少统一调配,很容易出现有的捐助物资过剩、而有的物资短缺的问题。例如,现在许多“亲民超市”里胶鞋、衬衫等物品过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浪费。 委员建议,捐助站工作人员应定期深入到贫困群众中去,随时了解贫困群众的需求,在捐助方与受捐助者之间沟通信息,使捐助行为更有针对性,让捐赠物资得到合理配置。 严格管理登记发放 委员认为,从整体上看,各捐助站工作都很规范。为了使这项社会捐助救济工作实现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应推广道外、道里、动力等区工作经验,严格发放登记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捐赠物品发放对象应以各街道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户、持有临时救助证的救助对象、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优扶对象等为主。同时,要严格管理捐赠物资,认真履行有关手续,逐一认真登记。 统一开展捐赠活动 目前,捐赠活动大多为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自发开展。为此,委员建议,整个活动应由有关部门牵头,服务工作由市直机关和各区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轮流承担,物资来源由市、区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定期自愿捐助。每月发布一次信息,公示捐赠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所需物资种类数量。发放捐赠物资每个基本单位为一张领取票,每月给各区下拨一定数量领取票,由各区下拨到办事处,分发到困难群众手中,困难群众凭票领取捐赠物资。同时,逐步将捐助范围扩大到各县(市)。 各站名称应该统一 委员建议,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创办的捐助站名称予以统一。“超市”这一名称与我市正在推行的这种爱心无偿捐助活动似有不相符之处,因此建议不采用“超市”这种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