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省医保”可到外地生育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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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42 哈尔滨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省直单位的女职工,参加了省医疗保险,已怀孕8个月,由于婆婆的家在齐齐哈尔市,我想到齐市生孩子。请问,在外地生孩子的费用能给报销吗?刘艳 权威解答:
省城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监督科林同志答复,原则上参加省医保的女职工应在省直定点医院生育。但考虑实际情况,像刘女士这样选择在外市县生小孩的,应直接支付现金,待孩子出生后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以及收费明细等手续,按照相应规定,给予报销费用。实习生聂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