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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底厂用工不问年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0:35 辽沈晚报

  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这家工厂昨日被查处

  本报讯首席记者孙超报道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童工,但个别个体业主仍无视规定,不严格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件和年龄,违规使用童工甚至拖欠工资。昨天,记者接到一家鞋底厂非法使用童工的举报后,协同劳动监察人员一同来到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加工区的这家鞋底厂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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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举报人讲,在这个工厂里干活的人多数是新民、法库等地人,一般是通过老乡介绍前去的,但是都没签劳动合同。他的亲属王某还未满16周岁,曾在这个厂子打工,当时讲好的是1个月400元工资,但却没有按时发放,现在孩子不干了,工资还欠了几百元。

  昨日上午,记者与劳动监察人员一道来到位于方家栏加工区的这家鞋底厂。经查,该鞋底厂雇用工人七八十人,基本上都没有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各种劳动保险。该厂确实雇用了王某,王某曾在厂内干了50余天,工资没有结清。执法人员询问,王某未满16周岁,为何还要录用?该厂一位负责劳资的朱姓工作人员讲,王某是经人介绍来的,来的时候,提供了一个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尽管上面没有注明其年龄,但还是录用了他。后来,王某因家里有事就离开了厂子,因为他离开时还未到发工资的日子,就没发工资给他。随后,记者与王某户籍所在地——兴城市公安局大寨公安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据民警介绍,王某生于1989年5月,至今还未满15周岁。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录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但个别单位仍旧无视法规,疏于管理,存在使用童工的现象。

  针对这家鞋底厂涉嫌违规用工和涉嫌非法使用童工一事,沈阳市东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限令违规鞋底厂在3日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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