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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文 购买四合院 契税减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1:1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邹玉瑞)个人购买旧城保护区内的四合院,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此外,单位和个人购买旧城区内的四合院,还可在三年内分期等额交纳地价款,并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昨天,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市税务局下发《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等房屋的试行规定》。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单位和个人购买四合院,可以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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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税费优惠。其中,个人购买四合院,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另外,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或转让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非普通标准住宅,在其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非普通标准住宅,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购房人保护和修缮四合院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本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了减免税费外,购买四合院单位和个人还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该规定指出,单位和个人购买四合院,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按出让合同约定在三年内分期等额交纳地价款。交清地价款后,购房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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