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作伪证律师“辩”成被告 已被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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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1:1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赵 源通讯员米新志刘冬妮)律师铁某知法犯法,诱使证人、被告人在二审审理中改变原证言,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依法提起公诉。 北京人铁某,今年49岁,具有大学文化的他,原是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他曾经为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安某辩护。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在2002年4月29日,
在二审开庭时被告人安某、被害人杨某(二人现已因妨害作证、作伪证被判刑)同时推翻了原供述,把抢劫行为说成消费纠纷。铁某当庭为安某作了无罪辩护,由于被害人、被告人二审时改变原证言后的证言相同,因此,司法机关对铁某提供的后期证据材料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于2002年5月至9月中,铁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安某抢劫案件期间,为使安某逃避刑事处罚,引诱被害人杨某作伪证,违反事实改变了原证词,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不符合事实真相的证言。铁某在此期间还面授安某推翻原供述。铁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了社会危害性,构成了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昔日的辩护人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目前,安某之父已被判刑。被告人安某、被害人杨某二人现已因妨害作证、作伪证被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