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8000多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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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2003年,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龙头,积极开展服刑人员申诉清理专项行动,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去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各类刑事申诉8413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4461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3952件。对受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共办理7836件,其中立案复查5276件。立案复查终结的4465件中,其中复查后维持原决定的3285件,提出抗诉意见的77件,改变原决定的504件。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维持正确的处理决定,纠正错误的处理决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向法院提起抗诉以及对赔偿请求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职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其管辖下列刑事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还负责办理因检察机关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及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人身或财产损失而提请赔偿的刑事赔偿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