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社保费 “当家人”难当劳模我省已有几家单位的负责人被取消省劳模候选人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凡拒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其法人代表将无权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当前,我省正在进行劳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为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力度,保护广大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建议政府部门取消欠费单位法人代表的劳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资格,待这些单位在指定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的反馈情况看,各级政府对这一建议都非常重视,且已开始实施。负责省劳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省总工会已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欠费大户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对照,并明确要求欠费单位负责人尽快补缴。其中开封某化工公司、平顶山某集团公司、许昌某房地产公司因拖欠社会保险费,其法人代表已被取消省劳模候选人资格。洛阳某公司法人代表得知这一消息后,一次性补缴了历年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779万元。 另悉,去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党委系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人大审查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暂停审批欠费单位负责人候选人资格的建议,均收到良好效果。 (记者 司爱武 通讯员 王曙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