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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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5:4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具体地说,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力度,做到足额征收,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2.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力度,为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3.要认真抓好与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有关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主要有4项:一是对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等方面的劳务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免征营业税。三是鼓励社会力量资助文化事业。四是对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合作税和车船使用税。②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