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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保部门采取硬措施:不缴社保费不能当劳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5:4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4月19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部门已向省政府建议,并通知各省市、县劳动保障部门与各地政府联系,取消欠费单位法人代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资格,待其在指定期限内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后,再予审批。

  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系统为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将包括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各项主要社会保障目标纳入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政府的年度考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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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由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专项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公示制度,定期将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和欠费大户名单通报工商、税务、监察、组织、人事、外事等部门和省总工会,规定欠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晋升工资、审批出国、购买高级轿车等。

  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18个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到当地政府联系,到欠费单位宣传政策,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又一次清缴社会保险费的高潮。洛阳某公司法人代表得知暂停审查其省劳模候选人资格后,将历年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779万元一次性补缴。

  据了解,我省各级政府对这一建议非常重视,均明确表示支持。负责省劳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省总工会已按劳动保障厅提供的欠费大户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对照,明确要求候选人中的欠费单位负责人尽快补缴。

  此前,省劳动保障厅已在去年党委系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人大审查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暂停审批欠费单位负责人候选人资格的建议,均收到良好效果。②9(本报记者 杨凌 实习生 王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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