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女神”之箭射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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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8:12 沈阳晚报 | |||||||||
中了沈阳第四届房交会购房意向调查活动中惟一的特等奖,奖项为购某花园住宅8折优惠。中奖人到房产开发商处领奖时,开发商却一头雾水地表示:不知此事。以为被幸运女神之箭射中的刘先生一怒之下,将承办单位———沈城某报社告上法庭。记者在4月19日获悉,沈阳高新区法院刚刚受理此案。这起“射幸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在沈阳属于首例,在全国也属罕见。
意外中奖 2002年8月,沈阳第四届房交会组委会主办了第四届房交会购房意向调查活动,承办单位为某报社。该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项为购买某花园住宅8折优惠。市民刘先生幸运地中了特等奖,报社为刘先生出具了欠条,内容为“欠刘某购买某花园8折优惠手续”。 美梦成空 刘先生到房产开发商处领奖,却被告知该公司不知道此事,尽管刘先生出具了欠条,但开发商还是摇头,刘先生优惠卖房的要求被拒绝了。此后,刘先生多次找到这家报社要求兑奖,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院长亲审 目前,高新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记者从高新区法院了解到,类似这样的民事纠纷在实践中极为少见,民法理论上称之为“射幸合同纠纷”(意为只有被幸运女神之箭射中的人,方可取得权利)。由于此案类型较新,法律关系复杂,在主体确认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一定难度,高新区法院院长林万新决定亲自审理此案。本报记者王野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