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划保护政治学院征求市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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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0:5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即日起至4月25日,在南京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举行“南京政治学院东营区保护整治规划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政治学院“藏”着国家文物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京政治学院东营区现状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内有
政治学院办公楼为原国民政府行政院办公楼,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建筑形式为中国传统宫殿式,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学院内还保留有原铁道部部长居住过的二层住宅一幢,次长楼三幢,及其他民国时期建筑若干。整个建筑群保存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 新建筑物限高限色 新建高层建筑位于学院东营区售房区内,退后萨家湾路道路红线10米,并满足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要求。同时,在平面上位于文物建筑中轴线一侧,视线关系较好,且使民国时期两栋二层住宅得以保留,其使用功能改为辅助性用房。 根据视线分析,确定售房区内建筑控制高度为56米以下,为确保从中山北路西侧人行道边缘(即最不利点)看文物建筑时,不会看到高层住宅建筑,使文物建筑天际线轮廓保持完整,同时兼顾新建高层住宅与周边建筑的群体关系,规则建议新建老干部住宅为15层(局部16层)。 由于文物建筑形式为中国传统宫殿式,重檐歇山顶,琉璃瓦屋面,檐下斗拱彩绘,院内其他建筑宜采用与此相协调的形式与色调。新建高层住宅在形式上不应与整个建筑群产生冲突,应保持相对的低调内敛,以突出主体建筑物,色彩上宜采用暖灰色系,因该高层建筑物为板式,应在色彩上予以划分,弱化板式高层的单调感、压迫感。 规划注重文物保护 南京政治学院保护规划确定了文物建筑、保护建筑、保留建筑和新建建筑。国民政府行政院办公楼作为文物建筑,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予以保护。 规划建议将沿福建路的部长楼和三栋次长楼列为近代保护建筑。拆除部分靠近上述建筑的商业门面房,改为绿地,使富有特色的建筑沿街立面得以充分展示。 保护规划从建筑群的整体性出发,建议对营区内其余几座不沿街的民国时期建筑物也予以保护。考虑到这几栋建筑不适宜作为居住,将其使用功能改为辅助性用房,加以维修利用。其中,对工字楼院内的建筑物和搭建物予以拆除,还其本来面目,改善内部环境,并配以庭园绿化。 作者:陈勇民、王宇新 (来源:江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