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车辆不能搞特殊 省政法机关警容警车督察组成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1:0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本报讯从5月1日起,云南省所有警用车辆和“云O”专段号牌车辆后都要贴上交通安全标语,并由路面交通民警负责监督。昨日上午,在省政法机关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动员大会上,云南省政法机关警容警车督察组正式成立。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交通安全法”,省交警总队本着“从严治警”的思想,率先在全省政法机关警用车辆及驾驶人员中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此次活动的时间将从明日起一直持续到8月15日。活动以警务督察民警与交通民警联合监督的形式成立警容警车督察小组,对全省的政法机关警用车辆(包括悬挂警车专用号牌和悬挂“云O”专段号牌的所有机动车)进行督察。 活动以奖惩的考核形式,对全省的政法机关警用车辆警容警纪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警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警车时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携带准驾警车驾驶证,驾驶“云O”专段号牌车必须“三证”齐全;在非执行特殊紧急公务行驶时,严禁闯红灯、走禁行线道或者逆向行驶、抢占专用车道、超速行驶。该内容还强调了禁止警用车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及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学校、星级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门口。从5月1日起,全省所有警用车辆和“云O”专段号牌车辆后挡玻璃上都要粘贴“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形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行车”、“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表率”的宣传标语,一车一幅。督察小组将以电子眼监控和道路民警监督结合的形式对警用车辆进行监督。 全省政法机关系统的领导纷纷表示:将组织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干警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接受督察监督,不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和特权车。 马益华 李 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