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售楼标价“名堂”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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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4:4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说,她最近到江宁的一个新开盘的售楼处看房,却发现已有很多房子都插上了“小旗”,再仔细一看,终于找出“规律”,这些插上“小旗”的房子,不少是房价较低的“不好”的房子。她就纳闷,虽然买房人有的图便宜,但也不至于都抢着要“不好”的房子吧。她不明白,开发商在对楼盘标价时有没有“名堂”。
开发商应当如何对商品房标价?物价部门解释说,这首先要知道商品房是怎么定价的。目前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开发商在销售楼盘前,首先要向物价部门报批其“基准价格”。销售时,允许开发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此价格称为“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开发商根据楼层、朝向情况,在“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上增减楼层、朝向差价,但整幢(单元)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必须为零。 目前,开发商在公布商品房价格时,一般都采用“一房一价”的形式。但物价部门要求其公示“综合平均销售价格”等内容,以便购房者监督。 然而,记者在昨天对部分在售楼盘暗访时,却发现开发商并未按此要求去做。在水西门附近的一楼盘售楼处内,张贴着在售楼盘每套房屋的价格表,上面显示该楼盘的单价在4500元至5250元之间,表格边上前些天所贴的一张告示还没撕掉: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从4月15日起,将上涨50元/平方米。但整个售楼处内,却没有公示该楼盘的“综合平均销售价格”。 长乐路附近的一楼盘售楼处内,则连楼房的价格表都没有。经询问得知,该楼盘07幢尚有部分待售房屋,其单价从5495至近6000元不等。大中桥附近的一个楼盘,其单价也从4700元至5600元不等。这两处楼盘同样没有公示“综合平均销售价格”。 “开发商不公示‘综合平均销售价格’等信息,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其楼层、朝向差率是否为零,因此也就难以对其进行监督。”物价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其实即使公布开发商“综合平均销售价格”等,他们也有其他办法玩鬼。如他们以低价“卖出”一套或几套房子给自己的员工,再以其他的房子来背这一套或几套房子的价格;或将低价房在销售表上插上“红旗”,让你有价无“市”,从而达到让楼层朝向差为“零”乃至是负数的目的。 作者:单步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