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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天内两患者要求安乐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4:48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19日早晨,一位年过八旬的癌症晚期患者因为不堪忍受长期的病痛折磨,纵身从沈阳市 第七人民医院11楼跳下,他在留给亲友伤痛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疑问:“安乐死是否应该存在?”

  就在三天前,92岁高龄的聂大爷因不堪忍受心肌梗塞病痛的折磨,向医生申请安乐死。在医生的劝解下,老人放弃 了安乐死的想法,并在全力救治后转危为安。(见沈阳今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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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7日4版)

  三天内两位老人要求安乐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死亡是整个人类无法回避的话题,对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的患 者能否实施安乐死,这个有关社会伦理和人道主义的争议值得我们思考。

  [新闻·案例]病痛难忍跳楼自杀

  两个月前,83岁高龄的王思重(化名)老人因患直肠癌住进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由于其已经病入膏肓,治愈的可 能性微乎其微。王思重老人每天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痛苦,虽然有药物维持着生命,但因为他不得不每15分钟排便一次,以至 于吃饭睡觉都成了问题。老人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每日每夜遭受着病魔的摧残,面黄肌瘦的八旬老人终于不堪忍受,于是 在不久前就萌生了死的念头。

  王思重老人住在医院住院部11楼病房,为了方便护理,家里特意为他雇了一位中年妇女做他的陪护。但王思重老人 却一直郁郁寡欢,“他早就有跳楼的想法了”。曾与他同病房的赵先生介绍说。上周三,王思重老人趁旁人不注意,突然爬到 窗台上。“快拦住他,他要跳楼!”陪护病人的赵先生迅速冲到窗台边,将双腿已伸出窗外的王思重老人拦腰紧紧抱住,其他 人七手八脚将老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老人老泪纵横,“你们放开我,我实在挨不住了。”被众人救下的王思重老人轻生的 念头并未就此打消。

  从那天起,同病房的人都格外注意王思重老人的一举一动,生怕他再做出轻生举动。上周五,与老人住同一病房的患 者离院,老人所居住的病房内只剩下他自己与陪护员,意外就在人们疏于防范的时候发生了。昨天早晨6时40分,王思重老 人对陪护员说:“我想喝点粥,你出去给我买。”见陪护员动作慢了,他还催促陪护员快走。当陪护员离开病房时,病房内只 剩下王思重一个人,他将病房的门反锁,然后拿了一个凳子放在窗下,踩着凳子攀上了窗台。

  在事发现场周围,记者听到了这样一种声音:老人在跳楼之前,曾想过要用安乐死来结束生命,但最终他还是没有提 出。

  我国为何不给安乐死立法?

  三天内两位老人提出要安乐死,但都没有实现。在今报上次的报道中,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张明教授说,之 所以不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是因为在中国法律中没有安乐死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安乐死在中国不合法。

  我国不具备立法所必需的条件

  那为什么没有关于安乐死的立法呢?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家李芳晓教授。李教授 在谈及我国没有为安乐死立法的原因时说,安乐死在中国的呼声很高,赞同的人也很多,但尽管这样,我们国家却没有给它立 法,原因是我们国家不具备实施安乐死的条件。

  李教授说,目前,世界上只有几个国家认为“安乐死”是合法的,比如在荷兰、瑞士、乌拉圭等国家。这些国家之所 以承认安乐死,是因为他们国内有一定的法律支持,那些国家的民众也有很大的承受能力,另外就是这些国家都设立了医生同 业委员会。

  医生同业委员会的职责大体上来讲,就是认证病人是否可以实施安乐死,而认证过程需要一年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 ,前六个月由病人的专管医生在互联网上查找资料,看病人的病是否真的无法治愈,如果确认了,再由这个医生转给另一个医 生,由这名医生查找资料予以进一步的确认,之后交给医生同业委员会。在此期间病人必须多次提出安乐死的请求,同业委员 会才同意实施安乐死。

  这种医生同业委员会在我们国家还是空白,而恰恰就是因为缺少了这一立法所必备的条件,我们国家才不能为此立法 。既然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如果医生为病人实施了安乐死,就构成了犯罪。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未获通过

  在全国人代会上,北京的王忠诚等人大代表多次联名提出过对安乐死进行立法的议案,却均没有被采纳。主要原因是 安乐死不仅是一个伦理、医学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政府担心一旦允许安乐死,一些不法之徒借实施安乐死之名,谋杀病 人。

  不过李教授对未来的立法还比较乐观。她说,中国没有为安乐死立法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民众的承受能力差,中国传统 讲孝心,即便有亲属为家人向医院提出安乐死,也是“偷偷摸摸”的,很怕被人知道了“戳脊梁骨”。李教授说,等我们国家 物质文明达到了一定程度,产生了诸如医生同业委员会那样的机构,人们的思想也上升到了一个高度,到那个时候,“安乐死 ”就会水到渠成地被立法。目前实施安乐死是违法

  1986年7月3日,陕西省一位叫夏素文的患者因为身患绝症,痛苦不堪,在汉中市传染病医院被实施安乐死,成 为全国第一例安乐死。三个月后,夏的儿子王明成和医生蒲连生被逮捕。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指认,蒲连生涉嫌故意杀人,但 五年之后,汉中市法院宣判蒲连生无罪,检察机关不同意这个判决,提出了抗诉。一年之后,汉中市法院终审判决蒲连生无罪 。

  蒲连生获释后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法院判他无罪,但下辈子也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了。这是为什么?蒲连 生说,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

  辽宁省盛恒律师事务所王珩律师认为,从道德上讲,实施安乐死为病人解除了痛苦,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件好事儿,但 在目前却违反了法律,因为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从内容上讲,若实施安乐死,必须有法律上的支持,否则没有人可以剥 夺人的生命权,哪怕是痛苦的生命。如果有一天立了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也要严格地在法律的监管之下操作。道德和法律调整 的是两个范围,道德不是刚性的,而法律具有强制性,具体生活要以法律为准绳。

  辽宁成功律师事务所徐静波律师也认为,在法律没有出台前,为人实施安乐死涉嫌故意杀人罪。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 家属和医生串通,如果在实施的过程中,病人配合医生共同实施了安乐死,就会构成共犯,这个配合包括为病人摆姿势等等。

  徐律师说,从人道主义上讲有这个必要性,病人很痛苦,会造成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但真要说到立法,却不那么容 易,因为我国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会产生好多问题。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很难界定。所以归根结底,对他 人生命除了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允许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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