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一经批准将向社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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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4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从今年7月1日起,公众将可随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媒体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是否已经国家批准、广告内容是否与国家批准的内容相符、批准的广告内容是否与实际使用效果相符,一旦发现问题即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药品、医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20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为了发动全社会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在其网站上建立了药品广告资源信息数据库,将各地审批通过的药品广告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和广告批准文号等部分内容向社会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通过审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都将通过这个网站向社会公布,“这既是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也是对媒体和政府部门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