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之年立遗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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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2:31 新闻晨报 | |||||||||
记者谢惠仁 晨报讯生前怕万一,身后怕纠纷。才而立之年的年轻人生前立下遗嘱,事先将财产如数进行分割。记者昨天从本市一些法律、公证部门获悉,目前立遗嘱的人越来越趋年轻化。 在某跨国公司奋斗近6年后,姜先生已升职为公司贸易总监,年薪高达30万元。于是,
事实上,很多像姜先生一样面对极可能产生意外的年轻人,理智地选择了立遗嘱。记者昨天从黄浦区公证处获悉,近1年中,仅该公证处就有近10位30多岁的年轻人办理了遗嘱公证手续。业内人士估计,按目前的发展趋势,今年上海将有超过百位年轻人办理立遗嘱的相关手续。 据介绍,订立遗嘱的年轻人主要是一些再婚、经常出差、拥有一定数额财产的董事长、企业高管等人士,他们担心重病、车祸等不测事情发生后,财产分配时发生剧烈的“地震”。 上海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滨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必须保证赡养老人和扶养小孩的基本生活费用。现代年轻人立遗嘱说明他们的法律和风险意识,以及处理自己财产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他提醒,订立遗嘱者应该把遗嘱交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或者律师、公证处保管,以便在需要时让遗嘱及时发生法律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