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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之年立遗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2:31 新闻晨报

  记者谢惠仁

  晨报讯生前怕万一,身后怕纠纷。才而立之年的年轻人生前立下遗嘱,事先将财产如数进行分割。记者昨天从本市一些法律、公证部门获悉,目前立遗嘱的人越来越趋年轻化。

  在某跨国公司奋斗近6年后,姜先生已升职为公司贸易总监,年薪高达30万元。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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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购房买车,两年前与年轻美貌的苏小姐喜结良缘,今年31岁的他喜上添喜,得了个可爱的小宝宝。虽然票子、房子、妻子、儿子样样满足,但三天两头跑中东地区平添了他一丝忧虑———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由于财产分割不当而使妻子、儿子吃亏,或有负于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经过充分协商,姜先生订立了一份得到妻子谅解、认可的遗嘱:婚前财产,妻子、孩子和父母各得1/3。婚后,将按照妻子和孩子各半的原则进行分配。

  事实上,很多像姜先生一样面对极可能产生意外的年轻人,理智地选择了立遗嘱。记者昨天从黄浦区公证处获悉,近1年中,仅该公证处就有近10位30多岁的年轻人办理了遗嘱公证手续。业内人士估计,按目前的发展趋势,今年上海将有超过百位年轻人办理立遗嘱的相关手续。

  据介绍,订立遗嘱的年轻人主要是一些再婚、经常出差、拥有一定数额财产的董事长、企业高管等人士,他们担心重病、车祸等不测事情发生后,财产分配时发生剧烈的“地震”。

  上海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滨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必须保证赡养老人和扶养小孩的基本生活费用。现代年轻人立遗嘱说明他们的法律和风险意识,以及处理自己财产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他提醒,订立遗嘱者应该把遗嘱交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或者律师、公证处保管,以便在需要时让遗嘱及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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