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小巷父母官”今日可领退养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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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6:28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0日讯 (记者李莉) 落选的“小巷父母官”可领退养金!这是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的。 4月13日,太原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小巷父母官”开始重选。此次换届结束后,落选的社区居委在职干部,工作满10年到15年者,每月可享受160元退养金;工作满15到20年者,每月可享受180元退养金;工作满20年到30年者,每月可享受200元退养金;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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