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药品”隐患大药监部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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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6:28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0日讯(首席记者刘捷通讯员韩宇)最近,太原市胜利桥附近有不少人打着“回收药品”的牌子公开向路人回收药品。针对这种现象,太原市药监局的回答是,回收药品的隐患非常大,药监部门对此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据了解,这些回收药品的人大多为南方人,其收购对象主要是周围的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对此太原市药监局案件督察处执法人员分析认为,这种低价回收的药品主要有两个流
目前大多数市民家中普遍存放一些常用药品,药监部门提醒群众,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而且对人体有害。市民可以向药监部门咨询处理办法,同时如发现有回收药品的现象,应立即举报,举报咨询电话:(0351)4052007。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