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俩学生游泳溺水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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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6:55 三秦都市报 | |||||||||
昨日中午12时许,蓝田县玉川乡初级中学初一(1)班张某,玉川乡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耿某放学后到一深水潭游泳时发生意外,玉川中学师生闻讯将其先后拉出深水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晚19时03分,记者来到耿某家中时,耿的遗体已被装入一个简易“棺材”中。图为耿某悲痛欲绝的奶奶、妈妈等亲人抱住“棺材”痛哭。 本报讯(记者李永利)4月20日中午12时许,蓝田县玉川乡初级中学初一(1)班学生
昨天15时许,记者接群众反映后赶到蓝田县中医医院,看到张某的妈妈,她直至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情况,一位自称是玉川乡武装部长的青年男子劝其一同乘车回家。 17时许,记者在玉川乡卫生院杨院长处获悉:13时左右,玉川中学一伙师生送来两名年龄相当的小娃说因游泳发生意外,他当时抢救时,其脉搏几乎不存在,心音和呼吸微弱。他们为其作了排水和人工呼吸,由于医疗条件有限,他们为其注射了药剂后,通知玉川中学赶快把人送往县医院抢救,县中医医院派出了急救车。 玉川中学教导处余主任说,12时50分,初一(1)班同学耿某向其班主任报告,他们班同学张某在玉川河深水潭游泳时发生意外,可能情况不好,她闻讯后与4名男教师骑着摩托车赶往现场,并安排毛西栋老师和两名会水的学生下水找人,约2分钟后把溺水学生张某从深水潭中救出。接着又救出玉川乡中心小学4年级学生耿某,现场简单抢救后就赶紧把人送往乡卫生院。余主任说,张某家在玉川乡印沟村三组。他再三强调,张12时30分曾向其班主任及值周老师请假说去同学家吃饭。随后,记者在玉川乡中心小学得到证实,与张某一同因游泳溺水者系该校4年级学生,其家住在学校附近的魏家村。 19时03分,记者来到玉川乡魏家村耿某家时,年仅12岁的他已被乡邻和亲属装入一个用木板钉作的木匣内,木匣顶部敞开,他的身上盖有一床红色缎面棉被,头戴一顶蓝色帽子。他的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姑姑都双手趴着木匣悲痛欲绝,前来安排他“后事”的大爷、大伯、叔叔、阿姨均痛哭不已。 最近两日,西安才刚刚进入30摄氏度左右的天气就发生了如此令人悲痛不已的事情。上午还与同学们欢度童年幸福时光的学生,瞬间就撒手人寰。对此,本报呼吁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学生和孩子,吸取如此惨痛的教训,尤其学校应提前作好有关防治预案,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间多么惨烈的悲剧啊! 又讯昨晚,玉川中学校长赶到报社,他说近期他在西安教育学院校长培训班进修,当天听到消息后马上赶回学校,立即组织安排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