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网吧七种行为 最高可获千元奖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7:0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光德)我市《举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昨日出台,举报网吧违法经营的,最高可获1000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市民可以举报的网吧违法行为有7种:即无证照、证照不全或变相经营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超过法定营业时间营业的;不执行实名上网规定的;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违反消防、治安规定的和在中小学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网吧的
相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后,在对网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作出奖励决定,并在10日内告知举报人。如果举报人在收到领奖通知后,一个月内不予领取的,则视为放弃。(来源:重庆商报) 相关专题:全国开展整治网吧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