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 三成直指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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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8:1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咏)“实施医疗卫生收费阳光工程,杜绝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负担。”4月20日,在辽宁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医疗卫生阳光收费”被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所强调。会议还提出今后医院要逐步建立患者医疗费用认可制。 乱收费———该彻底叫停
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负担,是卫生部和辽宁省纪委今年纠风治理工作的重点。不久前,辽宁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中乱收费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医疗乱收费问题再度成为焦点。 当天,记者从会议中获悉,从辽宁来看,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问题比较突出。2002年省卫生厅收到的投诉中,这个问题占各类投诉的29.6%,2003年占31.7%。为此会议要求加强各项收费管理,强化监督与检查的工作力度,把医疗卫生收费阳光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患者不合理的医疗负担。 医疗收费———病人应认可 除此之外,会议还要求各医疗单位要坚持各项医疗服务收费和卫生监测收费标准公示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价目本等形式对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并按《医疗机构施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完善公示内容。遇价格调整,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做到明码实价,便于群众监督及患者核对查询。 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落实住院患者费用明细单制度,每日或定期将费用清单交给患者。要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让患者清清楚楚看病,明明白白消费,努力做到当日费用当日清楚。 要求建立出院患者费用结算内部审核制度,加强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临床实际,按照要求建立出院患者费用结算前内部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比照收费和卫生监督监测中以言代法、滥收费、滥罚款的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要系统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要实施人性化服务,树立诚信服务理念,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强化监控手段,加大惩处力度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