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还赌债入户施暴 杀了一女孩抢了10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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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3:11 烟台日报 | |||||||||
本报讯 为还80元赌债入户抢劫他人财物,结果残忍地将一6岁女孩杀死。昨天上午,抢劫犯李怀光被执行死刑。 2003年5月,20岁的李怀光被开发区大季家办事处初旺村的初某雇用,到自家的渔场打工。后因欠80元赌债无法偿还,李怀光便突发奇想到雇主初某家抢点钱。
8月17日14时许,李怀光携带一把尖刀窜至初某家,当时初某年幼的女儿正一人在家玩耍,穷凶极恶的李怀光上前掐住女孩的脖子,捂住口鼻,结果致年仅6岁的女孩机械性窒息死亡。尔后,李怀光在初某家翻找钱财,只劫得人民币10余元、香烟12盒等物品逃离现场。 8月24日凌晨,李怀光在莱山区被抓捕归案。 今年2月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怀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怀光以“量刑重”为由,提出上诉。3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晖 周淑美 陈晓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