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有意欺诈食苦果 多收一分钱被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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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7:53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永和通讯员王强冬青许华)昨日,远安县工商局发布处罚警示:该县某超市因有意欺诈,被重罚1万元。 6日,一消费者向远安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在远安某超市购买金龙鱼第二代调和油时,广告牌标价为每提45.99元,但付款时却收了整整46元。该消费者气愤地说:“多收1分钱事情虽小,但搞欺骗不能容忍。”
远安县工商局当即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堂内一块广告牌发布了特价商品信息,明确标出了特价商品的名称及售价。执法人员欲通过该超市电脑查看特价商品的实际收银情况时,超市负责人曾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经过执法人员3个多小时的说服工作,曾某极不情愿地接受了检查。电脑显示:5种特价商品的实际售价均比标价高出1分钱。 该超市认为,没有人会在意1分钱。于是,故意将部分商品标价下调了1分钱,以吸引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