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否强令商家开放厕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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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3 哈尔滨日报 | |||||||||
今日焦点:《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完成项目,其中规定饭店、餐厅、商场等服务行业的厕所必须对外开放。这就意味着,以后路人内急时可以堂而皇之地直奔宾馆厕所了。此规定引起了争议。 “公权”干涉“私权”
读者林海琴: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责令服务行业的厕所必须对外开放,其实质是“公权”干涉“私权”的一种表现,这与建立有限责任、有限权力政府的改革大方向背道而驰。 政府推托责任 读者周岚:解决路人如厕难问题,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商家的责任,政府强令商家开放厕所,是将原本属于政府的责任转嫁给了商家,可以说是一种变相推脱责任的做法。 顺应民意之举 读者张振华:商家开放内部厕所供外人使用,是其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公众的需求。但如今一些商家并不愿尽这个义务,那么政府出台“强制令”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