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品立案督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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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陈宝琨刘莉)昨天,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或以罚代刑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据了解,该项专项行动重点清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严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以及制售假冒驰名商标商品、盗版图书等犯罪。在立案
据了解,去年检察机关共纠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和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256件,今年前4个月则有28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