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犯四亲友分别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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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于殿奎)由于在法律与亲情面前,他们选择了后者,在案犯被抓获的同时,包庇犯罪的亲友也受到了法律严惩。 南岗区的李某曾在一家公司为老板开车,被老板解雇后,自己留了轿车钥匙。随后,李某与表弟朱某预谋,准备对该车实施盗窃。一天,二人驾驶一台捷达车在南岗区发现了老板的轿车,便跟踪到香坊区。见车停在一楼下后,便用钥匙将车盗走,换上事先窃来的车牌
朱某谎称车卖了1.5万元,分给李某赃款2000元,余款被朱某据为己有并挥霍。盗车后,李某找到女友姜某,姜某在得知李某涉嫌犯罪后,仍留李某在其住处居住了七个月。李某的父母明知儿子涉嫌犯罪,还是通过李某的战友马某给儿子送去3000元。马某在明知李涉嫌犯罪,但仍帮助送钱。 经公安机关侦查,朱某、李某先后落网。日前,香坊区人民法院对李某与朱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各罚款5万元。李某的女友姜某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李某的父母及马某犯窝藏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