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手整治环境违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即日起,从违背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到各企业的排污实情,我省环保、发改委、经委、监察、工商、司法、安全六个部门将联起手来清理五大范畴,追查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治理面对五大压力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2003年,我省基本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目前我省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环境污染突出,主要湖泊在V类至劣V类水质的占了近一半,主要河流严重污染的占三分之一,主要城市地表水水功能达标的不到三分之一,滇池的一些污染负荷指标虽有所下降,但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生态系统弱化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山地生态退化,沙漠化和水土流失仍然严重;城市的环境治理滞后于环境污染,垃圾围城和城市水污染环境日趋严重;农村生活与农业面源污染不断加重;地方保护主义助长环境违法行为等五大问题是为我省环境治理面对的五方面压力。 五大方面成为清理重点 据了解,六部门将重点“缉拿”群众投诉、环保政策、建设项目、企业排污以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1998年以来全省的建设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在内的企业排污情况、各级政府制定的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都将接受全面清理。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六部门将集中整治污水、废气和其他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强制措施。 安排部署中特别提到的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清理,凡是利用招商引资、整顿经济秩序、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等活动出台的限制、阻碍环保执法,违规减免排污费的规定、办法和做法,一律予以纠正。对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拒不纠正,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将被公开处理。 新制度督办重点案件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企业的“黑名单”。针对牵涉广泛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厅、工商局、司法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建立厅际联系会议制度,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宋 蕾(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