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别留后遗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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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实习生 朱贺记者田苗)不少客户签完合同,买了房子,才发现一大串问题正隐藏其中:有的是原房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有的是新户口迁不进。据有关业内人士认为,绝大多数的二手房纠纷,都是购房者在与卖房者签合同时忽视一些细节条款而引发的。 日前,吴女士在南岗区新发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买到手入住了三个月后,电费出现了问题:自己按购电卡交的电费,可是却显示仍在欠费。由于购二手房时,只办理了房
据黑龙江省天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宁讲,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部分条款仍然存在盲区。一些市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但要注意房屋的产权证,更要注意房屋所必须付清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煤气费和热费等细节部分的条款签订,不要因此留下不必要的后遗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