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坚持不懈多方查证 五年前女劳模被杀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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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3:48 萧山日报 | |||||||||
本报讯 日前,萧山警方北上辽宁将犯罪嫌疑人王洪峰(男,34岁,辽宁鞍山市千山区人)抓获,至此,5年前引起广泛关注的萧山女劳模葛某遭入室抢劫并被杀害一案案情大白。昨日,犯罪嫌疑人王洪峰被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抢劫杀人罪依法执行逮捕。 凶杀案缺少线索一悬数年
1999年5月17日11时许,萧山城厢某居民小区叶某下班回家,走上楼梯后发现对门葛某家大门开着,叶某一连叫了葛某几声,没有反应,便扶着门框向房间里探望。眼前的一幕令叶某大惊失色:葛某竟惨死在自家客厅的地板上!惊愕不已的叶某赶紧拨通“110”报警。 葛某生前是萧山市级劳模,她的遇害,引起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火速调派侦查和技术人员成立了专案组,会同辖区派出所展开调查。经检验鉴定认定,受害人葛某是在与歹徒搏斗中遭铁制撬棍打击头部致死。 结合案发现场情况,专案组侦查员对周边居民进行多次走访,但由于缺少现场目击者,除获取了案犯性别、人数、大致体貌特征等零星线索外,侦破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细微痕迹带来侦破转机 几年来,根据获取的线索,专案组侦查员进行了多方查证。去年12月份,侦破工作有了实质性转机。经过反复多次的上网比对,警方意外发现,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细微痕迹物证与一名叫王洪峰的男子认定同一。 专案组在调查后获悉,王洪峰,男,34岁,初中文化,辽宁鞍山市千山区人,1989年至1992年因盗窃在当地被劳动教养三年,1993年因为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无正当职业,1999年曾到萧山落脚。 警方立即赶赴辽宁鞍山,但因王洪峰在当地居无定所,短时间内掌握他的确切行踪困难重重,专案组侦查员遂结合其活动规律,在当地群众中进行动员,并做好布控工作。凶手在姘妇家被捕 年初,全国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命案侦破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对以往未破的命案进行了再次疏理。 针对“99·5·17”女劳模被杀案具体情况,我区警方多次与鞍山警方联系。终于在3月中旬获悉,近期王洪峰可能会在当地其姘妇家出现,专案组又火速赶赴鞍山,针对王洪峰的行踪展开调查。3月21日凌晨,侦查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终于在王洪峰的姘妇家里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洪峰供述:1999年5月17日10时许,他伙同另两人携带铁制撬棍,潜入城区葛某家里实施盗窃,碰巧被回家的葛某发现,在遭到强烈反抗后,三人用撬棍打击葛某头部致其死亡。 目前,其余两名漏网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也已初步确定,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