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责任认定书被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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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4: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2004/04/22 <专题> <栏目>厦门晚报.社会新闻
<引题> <标题>自制责任认定书被拘役 <副题> <作者>杨健 <正文> 本报讯彭某在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对损失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彭某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必须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等文书才行。他就自制了一份。前天,他被湖里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为伪造厦门市交警支队杏林大队的证明文书,彭某到江头菜市场附近联系到凌某,要求他伪造“厦门市交警支队杏林大队”的印章,并商定价格为20元。当晚,凌某按照彭某的要求,将伪造印章交给彭某。2003年12月11日。公安人员在彭某的住处缴获了伪造的假公章,并通过彭某抓获了凌某。彭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悔恨。 (杨健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