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公交车上为争座发生口角 一只眼球被摘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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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在公交车上发生口角两名乘客大打出手 信报讯(记者孔琳 通讯员杨建柠)在公交车上,乘客高某与一名学生争座位时,竟被学生打伤致使其摘除一只眼球。昨天,公交分局民警经过3个月的调查,终于将打人者吕某抓获,目前吕某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31日12时58分,公交分局小营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乘客高某在德胜门345支线车站被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但现场已经无人。经询问调度员得知,打人者打车逃跑,车号不详;被害人眼部受伤已经被急救车送往医院,但去往哪家医院并不清楚。 今年1月30日,一中年妇女和一男青年走进了公交分局小营派出所。原来这个男青年就是一个月前在345路支线被打伤眼睛的高某。事发后,急救车将他送往人民医院,由于眼部的损伤一时得不出结果,高某并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根本就没想要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医生告知他左眼球不能保住,要进行摘除手术,大约需花费几万元时,高某一下就蒙了。 家里的积蓄远远不能承担手术的费用,母子俩迫不得已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询问打人者的一些情况,高某提供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是记得打人的是一个学生,一个人占了四五个座位,是给他一起上车的同学占的。两人就是因为占座发生口角,没想到被对方一拳击中眼睛。 立案当天,民警来到德胜门车站走访几名群众后得知,打人者像个学生。仅凭这些线索根本无从查找,民警继续走访。车站附近有个卖糖葫芦的女子,每天都在这里叫卖。事发当天她在车下捡到一张学生月票,交给了售票员。顺着此条线索,民警从售票员处找出那张月票。从月票上的相片看此人像个学生,在月票的里边还发现一张名为吕某的身份证。经辩认,他正是打人者。 昨天中午,民警依法对吕某进行传唤。法医鉴定结论已经出来,被害人属重伤,打人者要负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