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检察院出台新举措 不服判决可去司法所申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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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楚贵峰通讯员赵志国张乐勇)今后,如果崇文区的群众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司法所进行申诉。 司法所认为有申诉必要的,将及时向崇文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处通报情况,崇文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处将对司法所律师代理申诉的案件优先进行审查。这是崇文检察院最近出台的《崇文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与街道司法工作联系办法(试行)》中的内容。
此办法规定:双方加强协作;崇文检察院民行处将及时为民提供法律帮助并将结案情况及时反馈给司法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