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赔偿手臂美容费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1:3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沈凤丽 长假举家出游,不料遭遇车祸,致赵女士母女不同程度受伤。原本高兴的事,近半年来却成了赵女士全家的痛处。昨天,在静安法院主持下,赵女士和旅游公司终于达成和解,旅游公司答应支付赵女士1.6万元作为赔偿。
去年十一长假,赵女士一家三口和上海某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10月1日、2日前往浙西大峡谷旅游。不料10月2日下午旅游结束返回上海途中,因雨天驾驶速度过快,导致翻车。车上部分游客不同程度受伤,赵女士和女儿也在其中。 由于车祸时受伤处与玻璃、地面污物等粘合,尽管经医治伤口痊愈,但赵女士母女的手臂上却留下了黑色疤痕和斑点。虽然事后旅游公司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对于手臂整容的后续医疗费用,双方协调不一。为此,赵女士母女分别状告旅游公司,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近3万元。 法庭上,旅游公司表示肇事车辆和司机都是从别处租借过来,但对自己的过错还是诚恳地予以承认,在法庭调解中,他们最终答应赔偿赵女士母女1.6万元。 记者获悉,车祸后,赵女士14岁的女儿长期处于惊吓状,不能集中精力学习,至今不敢乘坐公交车,给全家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现五一长假又将来临,市民又纷纷计划出游,旅游公司也忙得不亦乐乎,但出游安全问题也需要双方引起重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