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被盗卖他人 少女上门索要遭开水泼脸破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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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3: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滚烫开水淋向少女脸庞》后续 一位少女发现自己被盗的自行车后,试图找出偷车贼,结果却被二手车摊主用滚烫的开水淋伤脸庞(本报去年12月24日曾作报道)。昨日,金堂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行凶者提起公诉,而花容被毁的少女也向行凶者提出28万多元的索赔。
在昨日的庭审中,金堂县检察院认为叶家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受害人的委托律师则提出,叶家发属无证营业,并出售无证自行车,应当明知其行为违法。 受害人王顺秀在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叶家发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25万元,误工费、车旅费、生活补助费等1700元,精神损失费30000元。 因被告对赔偿费用提出异议,最终审判长提出休庭,由双方进行协商。 新闻闪回 一瓶开水从头淋下 去年12月22日下午1时许,年仅17岁的少女王顺秀和表姐王红在路过金堂县南滨路时,发现了自己一周前丢失的自行车。经打听,此车是街对面摆摊的叶老头卖出的。 两人找到在南滨路摆摊经营二手货的叶家发,在询问车子的来历时,叶拿起地上的水瓶,将滚烫的开水顺着王顺秀的额头淋下去,当即将王的脸烫掉一大块皮。经金堂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王顺秀为轻伤。 记者龙刚实习生赵晶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