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养女儿拘他 1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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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06: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成华法记者周滔)离婚判决已经生效半年,可是家住成华区青龙乡的喻贞品却拒绝给付女儿每月120元的抚养费。昨日,成华区人民法院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说教无用,最终依法作出对喻贞品拘留15日的处罚。
昨日上午,记者在成华区人民法院见到了喻贞品的前妻文小容。文告诉记者,她与前夫的女儿今年12岁,读小学五年级。1998年8月,她与喻贞品经遂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2003年10月,成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文小容抚养女儿,前夫喻贞品每月支付孩子120元的抚养费。 但判决生效后,喻贞品一直拒绝抚养女儿。去年12月初,文小容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曾两次传票传唤喻贞品,但他均没到场。 昨日,承办此案的周法官再次电话通知喻贞品到法院。从昨日上午9时开始,周法官给他作了大量思想工作,可喻贞品仍不同意给付女儿抚养费。 昨日上午11时,成华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向喻贞品宣读了拘留决定。上午11时10分,喻贞品被法警押往市看守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