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只为“练胆” 妄想日后再作惊天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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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1:30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4月23日电(赵海波、徐明)犯罪嫌疑人李海龙自1999年起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作案十余起,并杀死两人。日前,李海龙在北京落网后如实交代了他的罪行。令人吃惊的是,他的作案动机竟然是为了“练胆”,以便再去作更大的案。 4月15日,济南警方接到北京警方的信息:一名涉嫌伤害致死案的逃犯李海龙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宾馆出现。接到线索后,济南警方立即派出抓捕小组,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将李
李海龙到案后,民警立即对其展开审讯,经过一天一夜的较量,李海龙交代了他的全部罪行。1999年,李海龙结识了王宏渊(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已被烟台法院判处死刑),臭味相投的两人很快勾结在一起。当时他们想做大案,但感觉胆量不够,就商量先结伙做些抢劫的案子。从1999年底至2000年初,他们先后在济南市区持刀抢劫行人、出租车十余起,并将其中几名受害人捅伤。 2000年9月,李海龙与王新、张勇等5人在济南臧家屯一酒店与他人发生口角,受害人张某被殴打致死。此案发生后,王新、张勇等4人很快落网,只有李海龙潜逃,随后,李海龙被列为网上逃犯进行全国通缉。 2002年9月20日晚,李海龙又与王宏渊窜至水屯路伺机抢劫,见一男子在路边打电话,二人上前先是言语挑衅,继而王宏渊拔出匕首,一刀捅在了受害人的心脏部位,受害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王宏渊又在济南、烟台等地杀人作案数起,2003年11月被烟台警方抓获,李海龙则四处藏匿。今年4月15日,李海龙窜至北京,没想到刚刚落脚就被警方发现,最终落入了法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