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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兰州 捐赠文化事业可以抵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3:41 新华网

  “捐赠文化事业的费用可以抵做税款”,4月21日,在市政府召开的“支持‘文化兰州’建设”座谈会上,副市长 马琦明如是说。在会上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兰州建设的进展,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种种 原因,人们对这些政策并不是很了解。

  有关人士说:“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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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向兰州市文化事业单位和规 定范围内的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捐赠财产,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可以抵扣10%以内的税款,个人可以抵扣30%的税款 等政策,当然除了这些政策以外,还有其他的减免优惠政策。”2002年兰州市提出建设“文化兰州”的战略构想,受到了 社会各界的关注。“文化兰州”从2003年正式实施后,在文化资源整合、文化设施建设、文艺创作演出、文物古迹保护等 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黄河风情文化周、新年音乐会等一批公益性的项目得到了企业的帮助。

  会上,兰州天正房地产公司、金海湾房地产公司、永靖古建一公司、省石油公司、金川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等一批企业 ,被市政府授予支持文化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先进单位称号。据悉,2004年的“文化兰州”项目推介会于今天下午在宁卧 庄宾馆举行,届时将有30个项目面向社会寻找“婆家”。(记者黎晓春王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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