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持刀拒捕被当场击伤 检察院确认开枪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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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5:44 春城晚报 | |||||||||
4月14日下午5点多,陆良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民警在抓捕一犯罪嫌疑人时,该嫌疑人持刀拒捕反抗,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开枪将其击伤,1小时后该嫌疑人不治身亡。 纠结一伙人称王称霸 4月12日,三岔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大马路村委会宋家村的王炳芳近日在村子里
检察院确认开枪合法 事发后,陆良县公安局立即向曲靖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按照市局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做了善后工作。当晚,陆良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于4月19日向县公安局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民警在执法中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王炳芳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关于枪支使用的条件,是合法的”,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在抓捕过程中临危不惧、严格执法的有关民警给予表彰,以弘扬正气。 王兴平 胡建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