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找工作“铺路”缺钱 铤而走险夜盗取款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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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16:27 华夏时报 | |||||||||
本报实习生 李雪 通讯员 李汝银 报道 即将毕业的法律系大学生邢某为找工作“铺路”弄钱,竟然铤而走险深夜盗窃银行自动取款机。昨天,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邢某有期徒刑7年。 邢某是即将毕业的北京某高校法律系大学生,他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费了很大周折也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看到周围同学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他开始
今年1月19日深夜11点左右,邢某带着改锥等工具,乘着夜深溜到昌平区东环路上的一家银行外。就在他用改锥将银行北侧自动取款机出钞口撬坏,正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时,冷不防一束刺眼的手电光迎面照过来,银行保安人员已经站在他面前。原来,银行夜间值班保安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有人在实施盗窃,便马上出动把正在作案的邢某逮个正着,并将他扭送至公安机关。邢某在接受审讯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鉴定,邢某的盗窃行为造成自动取款机损失8000多元钱,而当时在自动取款机内存有的现金多达21万余元。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邢某的犯罪事实后,认为邢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而且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邢某属于犯罪未遂,并且自愿认罪,认罪态度比较好,应该减轻处罚。最后,昌平区法院昌平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邢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7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