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儿子不赡养还遭媳妇殴打 七十老母泪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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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2: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近日,石台县法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干部共同参与执行了一起“三儿不养娘”的典型赡养案件,对妨害法院执行公务,殴打婆婆的小儿媳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地干部群众称赞法院这次执行活动对类似家庭问题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徐一珍是石台县珂田乡考坑村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1999年底,老伴去世后,经村委会调解,徐一珍随次子生活。因与二媳妇发生矛盾,不到半年便被赶出家门,三个儿子都
判决生效后,三个儿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去年,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兑现了部分款物。但今年,三个儿子故伎重演,相互推诿赡养义务。老人冬天烤火木炭要自己一点一点从山上背下,辛苦种点菜被子女毁掉并且菜园地被子女占用,最恶劣的是,徐一珍老人每年仅10元的电费三个儿子都不愿意承担,小儿子剪断老母亲的电线,致使徐一珍老人多年靠蜡烛照明,而一墙之隔的小儿子一家却灯火通明。 经过法官们耐心的说服教育,也慑于法律的威严,徐一珍老人在家的两个儿子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大部分义务。法官们将柴禾搬到老人房中,为老人分了一块菜园地,并在村干部的支持下,为老人架通了供电线路,已点了三年多蜡烛的老人,又重新用上了电灯。就在事情快圆满结束时,一直在旁唠叨的小儿媳虞某,对法院的做法甚为不满,迁怒于婆婆,趁法官不备,冲到婆婆身旁,竟将老人推下1米多的深沟中。法院干警见状,安置好徐一珍老人后,当即宣布将虞某司法拘留。 (石法)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