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景点门票不得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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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5:0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心光)记者4月23日从我省价格管理部门获悉,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切实抓好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管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五一”期间,不得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从现在起至“五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措施,以保持旅游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各游览参观点要严
全面落实景点门票价格及景区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门票及各项服务价格均应在收费或经营地点的醒目处悬挂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牌,严禁景区内的照像取景、寄存物品及公共厕所等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旅游定点商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平买卖,反对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牟取暴利。 我省要求各地严格坚持“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上岗值班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价格执法人员在黄金周期间要坚持上岗值勤,通过巡查和暗访,对所管旅游市场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查处门票、购物上的“回扣”和价格欺诈行为。全省各市及重点旅游县要向社会公布旅游价格投诉和举报电话,并建立24小时黄金周值班制度,坚决做到有诉必理,有报必查,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举报电话(029)873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