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体育考试可免 女生例假体育考试可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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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05:0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心光)记者4月23日从西安市教育部门出台的《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了解到,不仅10类人员子女考试、录取、收费等享受“市民待遇”,对于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15日至5月20日的体育科目考试,同时也规定,对于特殊情况的考生可对考试实行免考、缓考,一系列政策体现出浓厚的人文关怀。 据悉,西安市今年规定,对于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残疾人证和
因突发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缓期考试,考试应在各区县体育考试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另设补考考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