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联合调解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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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6:45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日从南京警方获悉,自从去年9月份,南京警方成立分(县)局和派出所两级治安调解机构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纠纷3.93万起,成功调解3.6万起,大量的矛盾及时消化在萌芽状态中。昨日,记者来到白下区法院民庭和洪武路派出所联合成立的南京首家法院、派出所共同参加的民间纠纷、治安纠纷调解办公室进行了采访。 上海来南京旅游的徐某与女友在南京一家歌舞厅玩时,将随身带的包存放在寄存处,包
白下公安分局副局长蓝正明告诉记者,派出所的治安调解办公室和法院民庭联合调解办公,是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为群众办的一件好事、实事。联合调解能够促进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利于开展执法监督,加快调解工作的进程。此外,联合调解减少和避免了派出所、民警被投诉、当被告的几率,从广义的角度讲,是对基层警力的一种解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单位对治安调解工作进行了大胆创新,借用基层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的外力,建立了由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宁公宣 陈迪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