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开财源滚滚来 恶意透支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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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6:57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龚明)胡某持有银行卡后,只取不存,银行多次催收仍不还。前日,胡某被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胡某分别以自己和其子的名义在工商银行洪山支行办理了两张牡丹贷记卡,并未在卡上存款。同年6月至7月间,胡连续用该卡提款和消费,共透支人民币17660元。随后,银行多次催收,胡某仍不归还。今年1月12日胡被查获后,家属才退还
洪山区检察院于2004年3月30日对胡某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三个月内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