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新条例确保人大代表声音权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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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7:43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吴志远通讯员韩红报道:昨日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传来消息,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将明确规定: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与人代会期间的建议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武汉市人大代表陈文锋对此深有感触:“平时我总在大量收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但考虑到闭会期间的建议效果不大,总是积攒到一年一次性反映。”其他代表也表示,作
对此,即将实施的新条例规定:“对于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交办机关应当于五日内交承办单位办理。办理建议,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 对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不力的,条例中规定,人大可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和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