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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不再单独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5: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去年11月开始试行的《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部分价格日前已做调整,成都市各直属医疗单位及驻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又有新变化,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不再单独收费。

  据市物价局表示,新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可以另计费的药物、卫生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收取费用。例如,在注射收费中,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为不得单独收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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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调整共有47项收费项目被修改,其中21项收费调低了价格。如:二甲医院超声多幅照相从80元一次调低为11元;彩色打印照片从15元一次调低为8元;ABO血型鉴定从10元调整为6元。另外在静脉输液中将过去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按每小时加收1元的标准调整为0.5元;并且每加一组液体加收1元;伽马刀治疗明确规定头部增加一靶点、体部增加一次治疗各加收1000元。

  市物价局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的项目价格执行,严禁擅自分解项目,变相提高价格,市民可拨打12358物价监督电话举报。本报记者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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