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不再单独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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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5: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去年11月开始试行的《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部分价格日前已做调整,成都市各直属医疗单位及驻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又有新变化,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不再单独收费。 据市物价局表示,新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可以另计费的药物、卫生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收取费用。例如,在注射收费中,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为不得单独收费的项目。
市物价局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的项目价格执行,严禁擅自分解项目,变相提高价格,市民可拨打12358物价监督电话举报。本报记者许鹏 | |||||||||